部分差异调节表推迟披露
2014-10-27 14:39 股票知识 zhishi.southmoney.com
部分差异调节表推迟披露
原征求意见稿与《通知》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列表形式披露新旧会计准则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并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发表审阅意见。
但原征求意见稿所要求披露的“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共有2006年1月1日股东权益调节表、2006年度净利润调节表、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调节表三项,以全面反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而《通知》只要求将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的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调节到按新会计准则计算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
虽然上市公司无需在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新会计准则对2006年年初财务状况和2006年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要求,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首份中期财务报告中的“上年度可比中期的财务报表”也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列报,并列出相应数据的调整过程。
因此上市公司并非无需评价新会计准则对其2006年年初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只是有所推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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