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股票知识 > 炒股技巧 > 选股 > 正文
南财搜索

怎样适时巧用基金转换

2015-03-19 09:57    股票知识   zhishi.southmoney.com
    

  怎样适时巧用基金转换?怎么适时巧用基金转换?如何适时巧用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省时、省事又省钱

  基金转换的换出基金与换入基金为同一系列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或为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并且基金管理人允许该两只基金份额的互相转换。基金转换业务所涉及的两只基金必须是同一个销售机构代理的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基金转换只能在不同基金的相同份额类别之间进行,即甲基金的前收费份额只能转换为乙基金的前收费份额,甲基金的后收费份额只能转换为乙基金的后收费份额。在两只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转入视同基金申购;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投资者转出基金时,需要选择转出基金的份额类别,且转出数量不得超过申请日该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类别的可用余额。

  投资者可以转出其帐户内某一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但每笔转出必须符合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基金单笔转出份额下限的有关要求。

  基金转换的三个好处

  一、规避市场风险

  基金转换业务为投资者应对股市、债市和货币市场的变化提供了方便。当证券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在不同风险程度的基金间的转换,回避因市场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或者当投资者收入状况或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的时候,通过转换业务,变更投资于符合自身投资目标的基金产品。

  例如,当股市波动较大时,将高风险的股票基金转换成低风险的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当看好后市时再将货币基金或债券基金转换成股票基金,可适当规避投资风险。

  二、调整基金组合

  转换基金可以作为调整基金组合来使用,由于基民生活的环境会发生变化,所承担的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基民可通过转换部分基金的方式来调整基金组合的风险系数。

  当投资者在购买了不适合的基金后,可采用基金转换方式,选择同一基金公司的其他基金品种。

  三、节约交易成本

  通过转换业务变更基金投资品种,比正常的赎回再申购业务享有一定幅度的费率优惠。基金份额在转换后,原持有时间仍延续计算,享受持有时间越长、赎回费率越低的优惠。

  基金转换还可以比卖出老基金再买入新基金要缩短时间。正常情况下,在申请基金转换后,第二个交易日(即T+1)即可获得确认。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原因,同一个基金公司中可能会有一只或者少数几只基金不能同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选择基金转换的时机

  产品丰富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基金转换业务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是,投资者也不要频繁地转换基金产品。因为基金是一种专业理财产品,基金业绩有一定的周期性。投资者不能因为基金在短期内低于了心理预期,就盲目地进行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这样不但增加了基金的转换成本,而且也可能失去了原有基金产品应有的获利机会。因此,基金转换成功与否,关键要看转换的时机。

  一、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把握转换时机

  投资者要注重宏观经济以及各类金融市场的趋势分析。在经济复苏期,股市逐渐向好时,投资者应选择股票基金;当经济高涨,股市涨至高位时,投资者应逐步转换到混合型基金;当利率高企,经济过热,即将步入衰退期时,投资者可转换到债券基金或货币基金。

  二、根据证券市场走势选择转换时机

  股票市场经过长期下跌后开始中长期回升时,适宜将货币型、债券型基金转换为股票型基金,以充分享受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当股票市场经过长期上涨后开始下跌时,适宜将股票型基金转换为货币型或债券型基金,以回避风险。

  三、根据具体基金的盈利能力选择转换时机

  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壮大,大的基金公司下一般都会有几只不同风格的配置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表现有差异也是必然会出现的事情,当目标基金的投资能力突出,增长潜力大的时候就可以考虑将手中表现相对较差的基金转出。需要注意的是,基金转换不宜频繁操作。在不同的基金间频繁的转换是没有意义的,除增加交易成本以外还要可能增加基金的风险。

  更多适时巧用基金转换知识请关注股票知识网

(股票知识网zhishi.southmoney.com)
    股票知识网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股票知识学习
联盟广告

关于股票知识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
特此声明: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股票知识网无关
zhishi.southmoney.com
股票知识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