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股票知识 > 股票基本面分析 > 财务分析 > 正文
南财搜索

现金选择权是否行权的核心判断标准

2015-04-27 11:51    股票知识   zhishi.southmoney.com
    

  现金选择权是否行权的核心判断标准。

  投资者是否行权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标的公司股价低于行权价格。现金选择权的实质是一种认沽权利,即以约定行权价格卖出标的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于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性,必然会导致在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期间,约定价格(即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与标的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差异。作为理性投资者,只有在申报行权期间,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低于约定价格(即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时,投资者申报行权才能获利,否则,将直接导致损失。

  举例: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A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向被合并方B公司对吸收合并方案持异议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价格以A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为基准确定为8.50元。申报行权期间为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投资者张某持有100份现金选择权,且在行权期间同时持有100股A公司股票。整个行权申报期间A公司股价最低为9.25元,均大幅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在申报行权期间,如果投资者张某选择全部申报行权,即选择将持有的A公司股票以每股8.50元的价格卖出,将至少导致75元【(9.25-8.50)×100=75元】的投资损失(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更多现金选择权知识请关注股票知识网

(股票知识网zhishi.southmoney.com)
    股票知识网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股票知识学习
联盟广告

关于股票知识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
特此声明: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股票知识网无关
zhishi.southmoney.com
股票知识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