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应该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但实际生活中,公司管理层也会为了某種目的而进行利润操纵。
年报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书面文件,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都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種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其具体手段包括: (1)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發生的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则故意不遵守规则,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获得虚增利润之目的。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尤其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挂帐、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挂账、在建工程长期挂帐、该摊费用不摊等。 (2)通过折旧方式变更操纵利润
企业对固定资产正确地计提折旧,对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影响计提折旧的因素中,折旧的基数、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两项指标还比较容易确定,但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确定上却较难把握。事实上,固定资产折旧除有形磨损外还有无形磨损,而且企业和行业不同,磨损情况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往往有足够的理由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只会影响会计利润却不会影响应税利润。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特点及标准不同。税法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另有规定,企业降低折旧率只会增加会计利润却不会增加应税利润,对企业现金流量也不会产生影响。 (3)通过非经常性收入进行利润操纵
其他业务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發生的一些零星的收支业务,其他业务不属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但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它对公司总体利润的贡献确有“一锤定千斤”的作用。比如吉轻工,1997年主业亏损4292万元,可“庆幸”的是,其在1997年内兼并了长春轻工业机械厂,该厂于1997年11月进行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净利达5198万元,吉轻工也由此当年转亏为盈,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3%。
上市公司也可利用投资收益使之成为掩盖企业亏损的重要手段。例如四川峨铁,1997年进行法人股转让,以每股3.1元价格卖掉1000万股“乐山电力”法人股,使其当年扭亏为盈,每股收益为0.007元。
关联交易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经济实体之间的购销业务。倘若关联交易以市价作为交易的定价原则,则不会对交易的双方产生异常影响。而事实上,有些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关联公司之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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