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分析:律师维权在荆棘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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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证券时报创刊2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中,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作为演讲嘉宾,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件审理过程。
刘国华律师表示,自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上市公司数目已达2400多家,我国股市俨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证券市场之一。不过,近年来,股市并没有给绝大部分股民带来财富增加的快乐。究其原因,证券欺诈不断,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事件层出不穷,导致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受损。
如果从1996年刘中民诉渤海集团案开始算起,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已经走过十余个年头。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约有16000多名投资者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原告,涉案标的约在17亿元左右,约有96家上市公司被诉,毕马威、德勤、普华永道等几家国际著名审计机构也被列入被告中,也有个别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动建立补偿基金限时赔付。标志性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分别为:东方电子(000682,股吧)案、银广夏案、万福生科(300268,股吧)案、杭萧钢构(600477,股吧)案等。
据了解,自2001年投资者彭淼秋诉嘉宝实业案中获得首次获赔以来,大约90%的受害者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赔偿。但由于信息、地域、成本、信心和信任度等方面的限制,据估计,主动提起证券民事赔偿的投资者不会超过权利受到损失,并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总人数的10%,起诉总标的不会超过投资者可计算损失总额的5%。这也表现,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并不算很大。
根据刘国华律师统计,截至目前,其在东方电子、天津磁卡(600800,股吧)等十余起案件中代理中小投资者维权。已结案件中,如东方电子、天津磁卡、海信科龙(000921,股吧)等,绝大部分股民最终获得了赔偿。
刘国华律师认为,目前来说,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出现了一个低潮,具体表现为:起诉不收案、收案不立案、立案不审理、审理不判决、对共同诉讼设置种种障碍等。其中,地方保护主义是证券维权的一大障碍。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诉讼都在上市公司所在地法院开展。在中国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上市公司与当地政府、司法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使证券维权难上加难。”刘国华律师称,“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代理股民起诉一些上市公司案件,已经在广州中院顺利立案。”
刘国华律师同时表示,除此之外,今年他也感觉到证券维权出现转机,令股民的维权意识高涨。比如万福生科案中,在各界的强大压力下,平安证券最终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补偿金额可以排入股民获赔案的前三甲。可以说,经历了多年的沉寂之后,维权事业出现了更好的发展契机。
回顾自己经历的维权案件,刘国华律师不由感叹,这其中有苦有甜。甜的部分主要是案件顺利立案、顺利审理、顺利为股民挽回损失;苦的则是中间过程。虽然目前感觉是苦多甜少,但他相信,维权路途虽然艰辛,但终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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